2014年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法釋〔2014〕3號】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簡稱“司法解釋”)。該司法解釋共五部分二十六條,主要針對融資租賃經營實踐和審判實務中反映突出、爭議較多的法律問題作出了規定,重點解決了融資租賃合同的認定及效力、合同的履行及租賃物的公示、合同的解除、違約責任以及訴訟當事人、訴訟時效等問題。
本司法解釋解決了融資租賃業務的諸多交易細節無法可依及其與現行的有關法律法規不相接軌或相矛盾等問題,幾乎填補和澄清了以上所述的各種空白和矛盾,它將會切實地、極大地促進金融與實業的結合。在本司法解釋的規范和引導下,融資租賃業務必將成為金融服務業家族當中主流板塊,主流工具和主流窗口。
上海國金租賃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